招投标编码: | SG0212G18017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09-04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9/4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9/26 9:00:00 |
报名地点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花苑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87539551 | 联系人: | 石继雨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恒丰街道路工程 | ||
建设单位: | 龙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龙江镇恒丰街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恒丰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212G18017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对已批准建设的恒丰街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龙江县龙江镇内 2.2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3总计划投资: 1780591.95元 2.4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面面积4166 平方米;人行道硬化面积1472平方米;安装路缘石566米;新建雨水管线543米,管径为DN300-800,雨水检查井16座。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18年9月29日-2018年12月27日,共计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班子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或工长1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下载中心(http://www.hlj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当日收取。 6、报名方式 6.1本工程取消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设网下设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端口上报名,且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9时,开标地点为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网发布,在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大屏幕滚动播出。 8.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大屏幕有关该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9、其他 9.1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有在施建设工程进行查询,如被查出正在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即使现季节未施工,但工程没有竣工仍不能参与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本投标保证金。 9.2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预中标小班子成员的社保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3如外地建筑企业中标,须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所在地属地缴纳税金。 9.4中标公示期内建设单位有权对拟中标单位的经营状况、诚信度、本开标现场提供的业绩、资质、与本相关的生产设备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附,建设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174518866 地址:龙江县龙江镇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52-6163956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花苑
2018年9月4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178.050003051758 | ||
公告附件: | 恒丰街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