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编码: | SG0115G18011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04-08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4/9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4/13 16:00:00 |
报名地点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82382743 | 联系人: | 崔延军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2018年道路平整维修工程 | ||
建设单位: |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平房区域内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15G18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道路平整维修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道路平整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平房区域内 2.3预算金额:831.08万元(以最终评审结论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1日,总工期1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控制价均已最终评审结论为准) 一标段:友协大街,招标控制价:1578900元; 二标段:向东街等共10条街道;招标控制价:1119190元; 三标段:卫健街等共17条街道;招标控制价:1107840元; 四标段:双拥路等共19条街道;招标控制价:1111895元; 五标段:新城里头道街等共10条街道;招标控制价:1166230元; 六标段:向东街等共24条街道;招标控制价:1108840元; 七标段:公社三道街等共16条街道;招标控制价:111790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可兼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0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名义代替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拟派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市政工程专业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施工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原件及复印件);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 投标单位报名现场提供的人员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进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监管系统中所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报名登记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必须一致,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军 联系电话: 865014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 联 系 人:孙婷 联系电话:0451-82382743-819 传 真:0451-8252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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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831.08 | ||
公告附件: |